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和“文化交流中心”标识/

Association & label

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和“文化交流中心”标识

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成立于1973年,隶属法国文化部,是一个以促进世界文化遗产保护、再利用和国际文化艺术创作、交流为宗旨的公益组织,在全世界拥有38家成员单位(截至2018年)。

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,法国尊重历史文物古迹,推崇保护和再利用的思路。这样的背景下,形成了六个最初的文化遗产机构,它们对失去原始功能的文化遗址进行修复,并通过接待国际艺术家驻留创作、开展文化创新项目的形式,对遗址进行重新开发和价值提升。为了规范和发展这一保护方式,1972年,经法国文化部批准,首批六个机构共同创立了“文化交流中心”标识(Label « Centre culturel de rencontre »)。

1973年1月,“文化交流中心”标识的所有者和管理者——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(Association des Centres culturels de rencontre,简称ACCR)成立,总部位于巴黎。协会对法国文化部负责,对申请标识的文化机构进行评估,给符合条件的机构颁发标识,以汇集拥有相同目标的文化机构,并保证文化项目的质量和影响力。获得标识的机构被称为文化交流中心(Centre culturel de rencontre,简称CCR),它们加入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的成员网络,并得到法国文化部的支持。

2016年,“文化交流中心”标识被列入国家创作、建筑和遗产自由相关法律。2017年初,标识所有权转让于政府,“文化交流中心”正式成为法国国家标识。从此,法国文化部拥有标识在法国领土的开发权,法国国际文化中心协会的职能调整为:监察和陪伴成员项目成长,促进成员间开展共同项目及其他合作,发展和分享认知;宣传和推广“文化交流中心”标识、理念和运行模式,拓展欧洲和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网络,发展对外合作关系;推介专家学者,提升法国文化遗产专业技能在国际上的价值和威信。

协会的另一项重要使命,是开展由法国文化部支持的“奥德赛”艺术家驻留项目,协调欧洲和国际艺术家在文化交流中心的创作、交流活动。2016年,在法国文化部司法国际事务中心的支持下,协会启动了NORA艺术驻留项目,旨在文化交流中心接待流亡法国的近东、中东艺术家。

协会维系着一个覆盖世界六大洲的文化交流中心网络。截至2018年,法国文化交流中心达到23个,欧洲和国际文化交流中心15个,分布在欧洲多国、北美(加拿大)、南美(巴西)、非洲(突尼斯)、大洋洲(澳大利亚)和亚洲(中国)。